重要通知

关于“6·16贺兰山管理局护林员赵鑫核实图斑时走失”有关问题的通报

阅读:3623 时间:2022-07-05 15:13

  机关各科(室)、各管理站,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坚决杜绝人员巡护走失等情况再次发生,切实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现将“6·16贺兰山管理局护林员赵鑫核实图斑时走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6月16日10时40分,贺兰山管理局苏峪口管理站安排响水护林组护林员赵鑫核实遥感监测点位图斑。在核实点位过程中,赵鑫因GPS操作不熟,致使该点位定位不准,加之手机没电,被困于丁香谷附近的山崖上。经管理局干部职工、消防救援队伍等55人搜寻救援,23时40分,在丁香谷沟道山崖附近发现赵鑫,该同志身体状况良好,未受伤。24时35分,救援人员和赵鑫本人安全撤回。鉴于此次事件所暴露出“人员管理松散、安全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管理局深刻剖析原因,全面查找漏洞,认真整改落实,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理。经宁夏贺兰山管理局2022年6月17日第18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苏峪口管理站在全局通报批评;对分管安全生产和苏峪口管理站的副局长郑元杰、张仲举提醒谈话;对苏峪口管理站站长王志成通报批评,扣除当月30%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对响水护林组组长姚建军扣除当月30%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对当事人赵鑫进行岗位调整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全局干部职工要以此为戒,恪守安全底线,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巡护人员安全。机关各科(室)、各管理站和工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一线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常抓不懈,防微杜渐,对安全事件要警钟长鸣、倍加警惕,原原本本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同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督管理失职缺位的负责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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