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在银川市贺兰县拜寺口区域实施《拜寺口双塔10KV线路改造项目》,拟使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国有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拜寺口双塔10KV线路改造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景区供电线路改造。
四、项目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县拜寺口。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用地总规模为0.2050公顷,其中永久用地0.0228公顷,临时用地0.1822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管理局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电话:0951—215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