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新能源(石嘴山市)有限公司计划在大武口区白芨沟地区实施华润大武口榆树沟分散式风电项目安装测风塔项目,拟使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国有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华润新能源(石嘴山市)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华润大武口榆树沟散式风电项目安装测风塔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在大武口区白芨沟地区安装1座测风塔,配套建设临时道路1条。
四、项目建设地点:大武口区白芨沟地区。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180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建设方与管理局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电话:0951—215366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