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宁夏干沟合顺建材有限公司计划在银川市西夏区套门沟实施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套门沟老采区3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滚动开发区域五)项目,拟临时使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贺兰山管理局管辖的国有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宁夏干沟合顺建材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套门沟老采区3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滚动开发区域五)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灰岩矿开采。
四、项目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套门沟。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1.9662公顷,均为临时性使用。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建设方与管理局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电话:0951—2153661。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